恋爱本出自双方自愿,但一小伙张华在恋爱告吹后却选择用放火去烧女友家的极端方式进行报复,结果他失去的不仅是感情,还有自己的人身自由。日前,这个冲动的小伙张华被确山县法院以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事后张华后悔莫及,原来是自己被所谓的“爱情”迷失了自我,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2011年吴丽在网上认识了张华,两人一见倾心,没多久便确立了恋爱关系。一年后吴丽发现和张华性格不合,张华还动手打过吴丽,两人2012年年初分手。后来张华到吴丽家了几次,想和吴丽和好,吴丽不同意,心有不甘的张华由爱生恨,决定报复吴丽。2013年张华往吴丽家泼过三次漆。2014年1月27日23时许,张华又持打火机、汽油等作案工具窜至吴丽家,在吴丽家南侧一间门朝西的配房实施放火,将吴丽家配房内的洗衣机、电动车、播种机、三轮摩托车、大磅等物品烧坏。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张华家属与被害人吴丽家达成和解协议,一次性赔偿吴丽家的损失13000元,吴丽家对张华表示谅解,并对附带民事诉讼提请撤诉。
该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华故意纵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构成放火罪。被告人张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积极补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该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