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将子女 送予他人收养是否有效

  发布时间:2014-12-18 10:10:32


    近日,驻马店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审理了一起抚养权纠纷案件。囡囡生的乖巧伶俐,深受爷爷奶奶喜爱,囡囡的父亲与前年死亡,囡囡由其母亲小花抚养,去年,小花为了囡囡有个更好的未来,将囡囡送给了在英国工作的妹妹小美收养。囡囡的爷爷奶奶得知消息后,其以小花的行为侵害了自己对囡囡的抚养权为由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小花、小美对囡囡的抚养权,由其对囡囡进行抚养。

    该案经过一审、二审,遂到我庭。合议庭合议认为,小花将自己的女儿囡囡送给小美收养,并办理了合法收养手续,其送养的目的是为了囡囡有更好的生活条件,为了囡囡更好的成长,而且将囡囡送给小美抚养,小美的确能够给囡囡一个更好的成长环境和条件,对囡囡的成长有利,该收养关系应当得到保护,因此合议庭维持了一审判决,驳回了囡囡爷爷奶奶的诉讼请求。

责任编辑:于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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