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袭文章被起诉 中院调解化纠纷

  发布时间:2014-12-18 10:25:42


    近日,市中院民二庭成功调解一批涉及我市9个医疗单位17名医护人员的著作权侵权纠纷案,双方当事人均对人民法院依法维护双方当事人权益的调解工作表示感谢。

    2011年,著作权人姚某、李某等数十人将其拥有的著作权委托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进行管理。2012至2013年,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发现我市医疗单位多名医护人员在专业期刊中发表的文章侵犯了其著作权,该协会取证后,经涉嫌侵权的文章交北京华信中科版权咨询有限公司进行了文字作品相似度检测分析报告,结果有17篇文章在作品论题和基本架构、主要论点、论证方法和文字表述方面基本一致,文字相同比例均达到50%以上,已构成著作权侵权。该中心在与侵权作者联系,要求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未果后,向市中院提起诉讼。该批案件范围广、影响大,如不能促成双方调解,将给我市医疗系统造成极其恶劣的不良影响。市中院民二庭在审理该批案件过程中,针对案件权利人相同,侵权人文化水平高,案件事实较为清楚的特点,以促成调解为目标,辩法析理为手段,重点突破为方法。在众多侵权人当中选择有代表性的被告为突破口,多次约其沟通,在作通其工作后,通过其示范作用,以点带面,争取全部被告人的认同。最终双方当事人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了一揽子解决方案,侵权人通过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向其会员表达歉意,并向该协会支付一定的赔偿,由该协会合理分配给其会员,该协会放弃对侵权人的其他诉讼请求。

责任编辑:于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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