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法院保护“三留守”人员 合法权益专项活动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4-12-18 10:32:21


    “保护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开展以来,驻马店市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齐心协力,上下联动,多措并举,采取有力措施,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各项活动扎实推进专项活动的开展。截至2014年12月4日,我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涉及农村“三留守”人员案件1139件,审结1136件,结案率为99.74%;涉案人数1968人;涉案金额570.76万元。依法维护了“三留守”人员的合法权益 。

    针对“三留守”人员文化程度较低,诉讼能力弱,维权意识差的现状,我市两级法院在专项活动中坚持特事特办,依法审理与特殊保护并重的工作理念。审理案件时,优先站在农村妇女生存、儿童发展、老人生活的角度,最大限度地保护和实现三留守人员的合法权益。并始终坚持“爱心、细心、耐心、热心”的工作原则,按照“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多元并举、案结事了”的的宗旨,努力寻求依法妥善解决的最佳方案,切实保障三留守人员的合法权益。

    为推动专项活动的开展,我市两级法院在舆论宣传方面,通过“向上、对外、对内”全方位的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内部方面,在审判工作中发现好的典型案例、新闻线索及时向省法院提供;外部方面,通过巡回审判、回访当事人、与电视台、电台、报刊等新闻媒体合作等形式,大力宣传此项活动。另外我们还积极探索新的宣传途径,比如通过拍摄微电影、开通微信互动平台等形式拓宽宣传渠道,使更多的人知道、了解、参与到这项活动中来。我市汝南县人民法院拍摄的微电影《送礼》,反映了法官通过认真分析当事人心理,巧妙处理“礼金”,妥善解决了一名留守老人的工伤赔偿问题。该微电影在汝南县人民法院试映后,受到了参加观影的20多家单位130余名人员的高度评价,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我市两级法院努力优化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发展的社会环境,深入乡村、学校,广泛宣传保护妇女、儿童、老人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并积极为妇女、儿童、老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选择典型案件就地开庭,公开审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并适时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总结分析侵害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合法权益犯罪案件的现状、特点及成因等,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相应的司法建议。使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真正的维护,从而推动平安建设和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的深入扎实开展。截至目前,我市两级法院共送法下乡、送法进校园、送法入厂矿50余次,受教育留守人员7万余人次。另外,我们一些基层法院在资金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积极帮扶困难留守人员,为留守儿童购买文具、书籍,为留守妇女、留守老人送去米、面、油等生活必需品。同时还为困难留守人员积极争取执行、司法救助专项资金,力争最大限度保障“三留守”人员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于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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