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驿城区板桥镇的屠老太今年已九十一岁高龄,其共生育五子二女。子孙满堂,耄耋之年的她,本该乐享天年,却因子女的相互推诿,寄居在村角他人破落的茅草房内。
经他人协助,屠老太将她七个子女告上法庭,法庭受理此案后第一时间联系上屠老太的几个子女。后经审理得知屠老太曾组建过三个家庭,七子女分属三个家庭,五子中的其中一子甚至不知他的父亲是谁。还有两个儿子陈述屠老太只是把他俩生下来,连一天都没有养育过,他们没有赡养屠老太的义务。
法庭在查明上述事实后,通过向屠老太的几个子女讲道理、论情理、释法律的方法,逐一做通几个子女的工作,在法庭作出裁判前几个子女已协商好轮流赡养老人,屠老太的二儿子最先作出表率,为老人腾出住房并对老人的日常起居悉心照料。现屠老太在子女的照料下生活稳定,得以安享晚年。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同时赡养老人也是我国几千年的优良传统,乌鸦反哺、羊羔跪乳、王祥卧冰求鲤、黄香暖席的故事几千年来经久不衰。我们生活在社会主义的新时期,更是要将慈孝之心发扬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