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岁的吴某(男)与27岁的贾某(女)经人介绍相识并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但婚后双方因琐事闹纠纷,吴某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未果的情况下,半年后再一次起诉离婚。在这次的离婚诉讼中,双方在女儿的抚养问题上争议很大,双方均坚持抚养两岁的女儿。一二审法院调解未成,遂判决准许双方离婚,女儿由吴某抚养八年后,再交由贾某抚养八年。
贾某收到判决后,认为分段抚养女儿的作法不利于孩子的成长,另外对财产分割也不服,遂向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在申诉复查阶段,贾某起诉情绪较为激动,但中院立案二庭的张冰、董卓亚两位庭长耐心劝解,告诉她既然争夺抚养权是为了孩子,那么就应该多为孩子着想,父母双方一直争吵下去,只会让孩子在畸形的环境中成长,总会有父爱或母爱的缺失,虽然将来双方会各自组建新的家庭,但亲生父母这份感情是割舍不掉的。贾某慢慢冷静下来。最终贾某表示女儿由母亲抚养更为合适、也更为方便,这才是她争夺抚养权的原因,同时,贾某还表示,只要能将孩子交给她抚养,财产和抚养费都可以放弃。当张冰、董卓亚两位庭长将贾某的意见转达给吴某,同时劝说吴某,毕竟是个女孩子,将来孩子长大了,有很多事情不方便跟父亲讲,希望吴某回家考虑一下贾某的意见。吴某感慨,经过这么几年,他觉得贾某比以前成熟多了,也比以前多了一份责任感,当初争夺抚养权是因为不放心,现在把孩子交给她,也放心了。吴某表示,回去跟家人商量一下再做决定。
2014年10月13日,争吵了多年的双方终于心平气和的坐在了一起,达成了调解协议,吴某同意将孩子交给贾某抚养,并且表示,该他这个做父亲的出钱出力的时候,他同样会不遗余力。一星期后,立案二庭的工作人员回访贾某,她说,孩子已经接回来了,感谢立案二庭的张庭长、董庭长,让孩子重获母爱的同时,也不失父爱,也让孩子在她与吴某之间架起了一座爱的桥梁,虽然他们各自成家,但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他们也放下了多年的仇恨,让两个新家庭都能够开始新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