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12日驻马店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张波贩卖毒品一案。
检察机关指控:2014年4月22日,被告人张波伙同陈义兵(另案处理)以三万二千元钱的价格贩卖给刘伟华(另案处理)冰毒一千克,当日晚上其将该批冰毒通过物流的方式从广州市白云区柯子岭发往驻马店市驿城区,2014年4月25日上午,侦查人员在驻马店市驿城区练江路中段韵达物流公司将该批毒品冰毒当场查获(净重1001.93克)。2014年4月26日13时许,侦查人员在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红叶宾馆612房间将张波抓获,并当场从张波身上缴获毒品冰毒3.01克、麻古五粒(总重0.36克)。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波以牟利为目的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1001.93克,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宣布此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