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法庭到村口 解决纠纷倡文明

  发布时间:2009-04-13 10:24:14



    中国法院网驻马店频道讯  2009年4月8日,遂平县人民法院玉山法庭在玉山镇贾庄材委门口设立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并当庭调解结案,该村百余名村民进行了旁听。这是遂平法院落实十项承诺,实施便民利民措施,开展大调解、巡回审判的实例之一。

    原告徐爱荣,现年82岁,老人生育四儿二女,含辛茹苦把他们养大成人,并成家立业。三年前,徐爱荣的老伴去世,老人独自一人生活。2009年2月份,徐爱荣生病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徐爱荣的几个子女商量,每人每月给付老人300元,作为生活费、护理费,医疗费按实际花费均摊。但其大女儿以自己以前独自赡养老人三年为由,拒绝支付生活费、护理费。老人无奈,于2009年3月6日将大女儿告到法庭。

    遂平法院受案后,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且患有疾病,为了便民诉讼,教育广大群众,弘扬家庭伦理道德,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决定将法庭设到原告居住地的村委会。

    庭审过程中,法官围绕双方争论的焦点,让双方当事人充分讲事实、摆道理,并不断从尊老爱老的传统美德角度做原告子女的思想工作,同时征求围观群众意见,让原告子女深刻明白拒绝赡养老人是不忠不孝,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义务。在法官耐心协调主持下,大女儿当场把以前拖欠的赡养费用交到法官手中,原告徐爱荣与其子女达成了赡养协议,老人居住在三儿子闲置的房屋里,由四个儿子出资负责老人的各项生活开支,两个女儿出力每月轮流护理老人。

    庭审结束后,法官又结合案件对村民进行了尊老爱幼、村立良好村风的宣传教育。旁听群众纷纷向法官反映,这种深入农村、贴近百姓的巡回庭审方式,给他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感触颇深。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