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家常饭,粗布衣,知寒知暖结发妻”,而河南省泌阳县的沈某不但背叛了自己的结发妻子,还将其与第三者的亲生儿子卖掉。经泌阳县人民法院审判,以重婚罪、拐卖儿童罪判处被告人沈某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沈某与妻子王某于1997年结婚并办理结婚登记。2009年沈某通过QQ聊天认识杨女,并隐瞒自己的婚姻家庭情况追求杨女,二人遂以夫妻名义同居,后杨女怀孕。2010年5月杨女生下一男婴,起名沈小小。在沈小小出生后三个多月的一天,沈某以六万元的价格偷卖给湖北省李姓人家,随后杨女报警,沈小小被民警解救。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沈某在有配偶的情况下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并生育子女,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被告人沈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将其与杨女非婚生子沈小小卖出,并收取六万元现金,其行为构成拐卖儿童罪。结合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危害结果及悔罪表现,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