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最高法院印发该意见,改革人民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意见将于5月1日起施行。为全面做好立案登记制度工作,近日西平法院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
立案登记制度的建立,是新一轮司法改革的重要举措,依法保障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方便当事人诉讼。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案件,人民法院必须依法受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法院受理案件。推进这项改革,有利于从制度上、源头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对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该意见一发布,西平法院研究室就通过内网将意见全文发送到全院干警,并下发学习通知要求认真学习、吃透精神、学以致用、用以促学,确保5月1日开始实施后,能够适应新的工作要求,更加有效地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同时,该院利用门户网站、微博搭建了学习平台,方便干警学习。
近年来,西平法院紧紧围绕建设“服务型法院、学习型法院”的要求,坚持定期开展专项学习活动,学习法律及司法解释,以及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评析焦点热点案件,为审判工作提供借鉴参考。全院干警通过长期坚持不懈的学习,业务理论水平及执法办案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为较好的完成各项工作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