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后将车抵押还债 耍聪明构成犯罪领刑

  发布时间:2015-05-12 15:41:22


    因赌博欠他人钱无法还,一向好耍小聪明的周某灵机一动,想起何不租俩车,再将车抵押还债,然后玩消失。这主意一想,周某就马上实施,就这个主意,周某构成了犯罪。近日,被告人周某被西平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14年8月4日,被告人周某与金基公司签订合同,租赁一辆牌号为豫A3ZW87的黑色北京现代悦动轿车。因其欠王某赌债,便将该车非法质押于王某处。后租赁合同到期后,并拒绝回应金基公司的催要。经评估,该车价值72000元,案发后,王基帆家属已协助金基公司将该车追回。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租车自用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考虑到被告人案发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并积极退赔受害方经济损失,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韩文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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