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城区法院自2014年初开展涉少家事案件专门审理工作以来,立足儿童利益优先保护原则,不断总结经验并积极探索创新,指定专人专门审理,并为涉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家事案件开辟风险告知和快立、快调、快结的绿色通道,成功实现了案件的繁简分流,缓解了审判人员的办案压力。
针对涉少家事案件当事人诉求直接并急于达到诉求的心理,驿城区法院在立案初始即积极对诉讼双方进行立案前了解,将婚姻家庭纠纷对未成年子女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社会后果作以风险告知,最大限度避免因一时之气产生的此类诉讼给家庭、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
因大多案件涉及到的未成年子女正在学校就读,为最大程度减少此类诉讼对孩子的影响,针对涉少家事案件的审判流程,驿城区法院对目前受理的涉少婚姻、抚养类家事诉讼采取以调解为主、因案而宜、快速分解的做法,即对双方已达成一致意见后来院诉讼的案件,授权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直接立案、制作法律文书并即时送达;对于双方先期协商未果由单方来院诉讼的案件,纳入审判管理系统后,分别由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及设在立案庭的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指定专人,迅速通知双方到院进入调解通道,再结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理经验,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绝大部分此类案件以调解结案,也使顾及到未成年子女利益的诉讼双方当事人通过诉讼绿色通道重新审视各自的家庭角色,为修复家庭生活作出理性选择。
驿城区法院依托与驿城区妇联联合成立的婚姻家庭纠纷诉前调解中心,充分发挥立案、审判职能,调动案源优势,妥善调处了大量涉少婚姻家庭纠纷。自2014年初专门审理涉少家事案件以来,共审理涉及婚姻、抚养类纠纷近200件,已审结的160件案件调解率在90%以上,在有效缓解民事审判人员办案压力的同时,较好地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达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