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部分法院“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座谈培训会”在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省法院减刑假释庭庭长张云龙、副庭长王克磊、审判长李建瑞,驻马店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曹宝川,郑州中院、开封中院、安阳中院、新乡中院、平顶山中院、三门峡中院、洛阳中院、信阳中院、商丘中院、南阳中院、驻马店中院审判监督庭庭长,河南省豫南监狱、驻马店市检察院、驻马店市监狱的有关同志,参加会议。座谈培训会由驻马店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曹宝川主持。
省法院减刑假释庭张云龙庭长在讲话时说,召开本次座谈培训会,目的是请全省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走在前列的法院和刑罚执行机关、法律监督机关的同志共同探讨如何根据罪犯的改造表现及原判情况确定三类罪犯的减刑幅度和进一步探索罪犯确有悔改表现的证明制度。
张云龙庭长肯定了全省法院近年来在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中为推进审判公开所取得的成绩,指出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公平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下一阶段全省法院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努力方向——如何实现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统一。在与会同志深入讨论基础上,张云龙庭长就当前全省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中出现的热点与
难点问题进行了释疑解惑,并就如何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程序与文书制作予以培训。此外,本次会议还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集中宣传月向纵深处开展做了重点部署。
张云龙庭长强调,要进一步提升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水平必须正确处理以下关系:一、正确处理工作事务多与把工作做好之间的关系。在普遍存在的案多人少情况下,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争取把工作做得更好。二、 正确处理解决问题的方法与解决问题的方法中还存在问题的关系。对于当前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善于发现解决问题的方法;认识是不断发展的,当发现解决问题的方法存在不完善的地方,要敢于继续探索,不能举步不前。三、正确处理社会舆论与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之间的关系。一方面,要认识到社会舆论对工作的促进作用,自觉接受监督,提高工作质效;另一方面,通过社会舆论的引导,传递司法的正能量,实现二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四、正确处理与刑法执行机关、法律监督机关之间的关系。要主动、及时与监狱、检察院沟通协调,共同探索罪犯确有悔改表现证明制度,共同做好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
本次会议最终确定,驻马店中院、三门峡中院为探索罪犯确有悔改表现证明制度的试点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