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架设电网属于违法行为,危及他人和自身安全,一旦发现将严厉打击。当前一些不法分子私设电网,电击野兔后高价卖出谋利。他们所使用的电瓶经过逆变器后,输出电压高达一万多伏,对人和动物有极大的危险性,甚至危及生命。这不农民朱林因为私设电网,危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日前被确山县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事情是这样的,战士孔某某跟随部队参加军事演习,一天夜里凌晨三点左右孔某某在徒步执行演习任务时,突然被一根铁丝绊倒随即昏迷,醒来时已经在解放军159医院的病房里了,经鉴定其伤情构成轻伤二级。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原来被告人朱林发现自家附近山上经常有野猪、草兔、狗獾等出没,为了抓住卖钱便在山上私设电网。害怕电网击中白天上山的人,就采取白天关电晚上开电的方式,孔某某在演习的当晚就是被他的电网击中。
确山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林明知道私设的电网可能会击中不特定的他人致他人受伤,但仍然实施该行为,且案发地是公共的山地,平常有人在山上,所以被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