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县人民法院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根据上级纪委有关文件精神,多举措开展“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的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制定了《“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向全院各部门、各人民法庭及各班子成员印发。
二是明确了治理范围是本院全体人员。
三是确定了重点治理十个方面的问题:1、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2、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及本院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3、泄露党和国家秘密;4、参加非组织活动;5、组织、支持、参加非法活动;6、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形象的言论;7、违反组织程序或超越权限,重大事项不按时请示报告;8、拉帮结派、搞小圈子、闹无原则纠纷、恶意中伤他人;9、对组织不忠诚老实,弄虚作假、阳奉阴违;10、任人唯亲、优亲厚友,谋取非法利益。
四是要求各部门、各人民法庭、各班子成员对照上述治理内容在8月底前人人写出自查整改报告交本院纪检监察备案。
五是要求党员干部要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进行公开承诺,人人签订“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承诺书,并将承诺书报单位党组或纪检组备案。
六是严格落实责任。要求全体干警认真搞好自查及承诺,对不认真自查及承诺的,要追究个人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各法庭庭长及相应的分管领导对单位及分管部门违反政治纪律行为专项治理工作负直接监管责任,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对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党员干部,一律先免职,再由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部门调查处理。并按“一岗双责”和“一案双查”,对主体责任人和监督责任人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