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县法院开展调解百日竞赛活动

  发布时间:2009-04-20 11:15:24


    中国法院网驻马店频道讯  为进一步加强“调解年”工作,降低诉讼对抗性,贯彻司法为民宗旨,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自4月初,新蔡县法院开展为期100天的“ 调解办案百日竞赛”活动,活动范围涵盖民商事、刑事、行政三大审判和执行工作。截止到4月中旬底,该院共审理(执行)可调解案件113件,调解结案102件,调解率为90.1%,取得了预期目的。

    为保证调解竞赛活动顺利开展,该院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 确保活动取得成效。一是明确全院所有业务部门及其成员均为参赛单位和参赛人员。二是明确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刑事自诉案件、民商事案件、行政诉讼和非诉执行案件的庭外协调以及执行案件的执行和解等均属于本次调解竞赛活动的案件范围,所有案件必须进行调解,案件卷宗必须显示调解经过,没有调解记录材料的案件,主管院长不签发法律文书。三是明确活动目标:在可调案件中(不含公告案件何缺席审理的案件),民商事案件调解率达到80%以上(其中人民法庭调解率90%以上),刑事自诉和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解率80%以上,行政案件调解率40%以上,执行和解率30%以上,再审调解率30%以上。四是明确竞赛标准和程序,竞赛期间,所有结案必须将结案方式及相关法律文书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按调解率排出名次予以通报。五是明确奖惩。对调解率达到目标的单位何个人予以物质奖励,并向上级法院报功;对没有完成调解目标的单位取消该单位及所属人员本年度的参与评优评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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