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中院送法幼儿园

  发布时间:2015-11-24 17:35:13



    11月23日下午,我院审管办副主任刘涛应驻马店市开发区第一幼儿园的邀请,就幼儿园伤害事故的法律责任问题为该院27名教师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刘涛在与老师的座谈中分析了幼儿园与幼儿之间教育、管理、保护的法律关系,明确了幼儿园承担相关责任的法律基础;重点介绍了幼儿园中幼儿伤害事故的八种主要形式:幼儿园游戏及活动导致幼儿伤害事故;幼儿丢失;幼儿园遭遇非法侵害;建筑设施问题事故及食品安全引起的幼儿伤害事故;幼儿园传染病伤害事故;校车事故;遭遇自然灾害;幼儿心理伤害事故。介绍了幼儿园伤害事故中,幼儿园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问题,以及《侵权责任法》中学生伤害事故的特别规定。并一一回答了老师们提出的问题,受到了老师们的热烈欢迎。

责任编辑:于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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