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9日,我市法院行政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驻马店某公司因公积金行政处罚上诉一案。
该公司因未办理离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补缴及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登记手续,被驻马店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该案件是我市新类型案件,没有相类似的案件可供审理时借鉴,又涉及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如果处理不好,极有可能引发群访。承办法官认真学习法规和相应的公积金政策,通过本案依法处理,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首先,本案案件事实查实清楚,证据分析认定完善,审理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审判组织成员政治意识强、法学理论和法律功底深厚,所办理案件经得起检验。其次,本案能起到以点带面的效果。当前,很多企业包括一些招商引资企业频发因欠缴社保费和公积金等引发群众维权事件。本案判决后,能促使企业依法办理公积金缴存手续,保护广大职工的合法利益,消除社会隐患。再次,本案能促使企业法治意识的提升。企业与离职职工签订协议,以规避缴纳公积金的做法是违法行为。办理公积金缴存手续,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此,本案宣判后,可以起到良好的法律效果,纠正企业一些不当或是违法的行为,促使依法履行社会保障义务。最后,本案也具有一定的政治效果。2014年3月以来,台湾宝成集团下属东莞、中山、珠海工厂因社会费缴交和公积金缴存问题陆续发生员工维权事件,被在美国、德国、瑞士、香港等境外势力利用,使事态恶化,引发威胁上班员工、围堵台干宿舍,破坏工厂设备等过激行为,员工怠工率一度高达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