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审理解民忧 邻里纠纷一日休

  发布时间:2009-04-21 15:33:41


    汝南法院积极推行“马锡五审判方式”。2009年4月13日,汝南法院马乡人民法庭在辖区常兴乡穆屯村巡回审理时,就地调解了原告吴平与被告麻枝健康权纠纷,双方达成一致协议。

    原告吴平与被告麻枝系邻居。2008年秋,被告麻枝为放牧方便,常赶自家羊群从原告宅基上通过,原告吴平自幼因患病下肢畸形,加上又刚死去丈夫,便认为这是被告故意欺负自己。当年10月15日,被告再次从原告家宅基上通过时,原告辱骂着用拐杖阻拦,被告赶羊时,皮鞭把子将原告拌倒,并致原告摔伤。纠纷发生后,原告多次找乡、村两级组织解决,要求被告赔偿其医药费1200元,但被告拒绝赔偿。

    原告于2009年4月13日向马乡人民法庭口头提起诉讼。法庭当日受理后,看到原告行走不便,于是派车将原告送到当地村委,并通知被告到场,在了解到本案的争议焦点后,法官从过错责任、邻里关系、和谐社会等方面对原、被告进行辩法析理,被告终于认识到知己的错误,主动向原告道歉,并同意对原告所受损害进行赔偿;原告也念起邻里旧情,表示只让被告赔偿医药费1000元。被告当即把1000元交给原告,双方握手言和。

    一个星期过后,法庭进行回访,原告高兴地说:“俺太感谢法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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