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驻马店频道讯 2009年4月20日,平舆县人民法院召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专题讨论会,会议指出,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重在实践性,目的在推动发展。因此,法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要正确把握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把握主要原则,把握关键环节,重在提升司法能力,促进审判工作,并在司法改革、司法保障、队伍建设上有新起色、新进步。胡院长听取与会干警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感受和个人见解,并对会议做了总结讲话,提出全院干警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同时要着力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广大干警要着力抓好本职工作,为平舆发展服务。要从大局着眼,维护辖区的社会稳定,服务辖区的经济发展。其次要加强与县委、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信息交流,及时了解发展动态和法律需求,为平舆发展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
二是要狠抓案件质量和工作效率。进一步加大诉讼调解工作力度,因调解不成需要做出判决的,一定要判得准确。
三是必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判案、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强化每一名承办法官和合议庭成员的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办案质量意识,体现办案的社会效果,不能案结事不了,官了民不了,前判后申,信访不断,上访不止,浪费宝贵的审判资源。
四是必须坚持"该调则调、当判则判、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原则。要把调解工作贯穿始终,从受理案件开始,就要以人民满意和案结事了为目标开展工作,找出各方当事人利益的共同点和结合点,既要解开当事人之间的法结,又要解开当事人之间的心结,努力提高调解结案率,真正把和谐稳定的社会基础打牢,力争在学习实践活动过程中把法院审判工作提升一个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