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邻里几棵小树苗 酒后持刀捅人进牢笼

  发布时间:2016-02-24 15:40:12


    俗话说,冲动是魔鬼,尤其是喝了酒以后,脑袋一热,这行为就不受控制了,惹下灾祸,追悔莫及!下面来看一案例:

    2015年2月14日下午3时许,汝南县三门闸乡发生了一起本不应该发生的令人可气、可叹又可悲的事情。当天午后,饮了半斤左右白酒的刘某某从村外归来,遇见了多年未见的邻居李某某。本应亲热打声招呼的刘某某见面即对李某某破口大骂,随即跑回家拿了一把菜刀,对李某某进行追砍。未果,李某某的哥哥李某上前劝说刘某某,刘某某却对李某进行捅刺,李某挨了两刀后逃跑。刘某某旋即跑进李某家中对李某无辜的年仅13岁的女儿连捅数刀。后经鉴定,李某及其女儿分别构成重伤和轻微伤。

    汝南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刘某某的家属代为赔偿受害人父女四万元。故此,汝南县人民法院于2015年12月28日作出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五年。

    其实事情的原因很简单,就是几年前李某某盖房子的时候认为邻居刘某某在两家宅基地相邻处栽种的几颗小树苗碍事,把树苗给砍了。当时刘某某在外打工,刘某某的爱人和李某某家吵了一架,刘某某对此怀恨在心。积怨日渐增长,在2014年底刘某某、李某某都回家过年,偶然的碰面导致了必然事件的发生,于是就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结果是李某某的亲人一重伤,一轻微伤,刘某某被判了五年的有期徒刑。

    本案的启示:第一,邻里纠纷要及时化解。本案本来不是事情的事,就是由于双方没有直接面对面的交流沟通,双方产生了误会,埋伏下了后来的祸根,两败俱伤,影响了邻里之间的和谐相处,与目前所倡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背道而驰。第二,做事要三思而后行。做人和处事是我们每个人都必须面对的。人生总要遇到许多事。有些事是自己必须去处理的,必须去面临的。但当某些事发生在我们身上时,该如何处理?冲动,还是三思?事情有轻重缓急,其实不管是什么事,我们都要冷静,不要冲动。常言道:“一棋不慎,满盘皆输。”本案冲动的后果不堪设想,在现如今人心浮躁的过渡转型期,做事还是稳重些的好。

责任编辑:韩文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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