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上蔡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服务新农村建设,精心办理好每一起案件,在构建和谐上蔡中做出了突出贡献,受到了当地领导的称赞和辖区老百姓的好评。
上蔡县人民法院把妥善审理好“三农”矛盾纠纷作为服务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一是妥善调处土地纠纷,维护好农民合法权益。在审理中,他们克服孤立办案思想,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与配合,共同做好服务农业生产和农村稳定的工作。该县邵店乡农民孙某营种植的100多亩韭菜今年又获得了大丰收,而今春的收获却非同寻常,因为他打了场官司,说起此事,他是感慨万千:今年年初,孙某正准备韭菜上市,没有想到本村的部分村民想收回孙某承包的100余亩土地,他们想自己耕种,妨碍他的韭菜顺利上市。为此,孙某和这些村民之间产生对立情绪使矛盾激化,于是孙某起诉到法院,该案一时备受县、乡领导和全县农民群众的关注。为审理好该案,承办法官多次深入到该村开展调查和法律宣传,多次向县、乡领导汇报有关情况。在县、乡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经过法官的耐心工作,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使该案妥善解决。
二是开展普法宣传,增强农民法律素质。该院结合广大农民法律知识较为缺乏的实际,推出了“法官诠释”的新举措,将老百姓难懂的法律专业术语翻译成通俗易懂的“大白话”。庭前耐心讲解有关诉讼常识;庭后详细解释适用的法律法规,使整个庭审活动始终贯穿了人情味和人性化,此举受到了农民群众的普遍欢迎。许多打过官司的老百姓深有体会地说,“法官诠释”不仅能够让当事人辨析法理,而且也增进了法官的亲近感和亲合力。自去年以来,该院洙湖法庭相继审理了多起新型骗取彩礼案,一些当地女青年利用真实身份合法登记结婚,在骗得彩礼后便外出打工,迟迟不归,不愿与男方共同生活,使很多当地农民落入了婚姻陷阱。为防止更多的农民上当受骗,洙湖法庭专门制作了一份“警惕合法婚姻下的骗婚陷阱”的“安民告示”和千余份宣传单,通过“司法建议书”的形式发放给辖区63个村,并利用农村集市,出动宣传车和张贴宣传单等方式提醒广大农民群众注意防范。
三是倾力追求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如今,在上蔡县人民法院多了一条硬性规定:法官要利用立案、送达、庭审等诉讼的各个环节,给当事人讲解法律,适时组织调解,化解矛盾。院党组要求法官在工作中不能片面强调司法的中立性、被动性,要注重考察民情、民意,注重对当事人进行必要的释法答疑、诉讼引导,法院办案不能一判了之,要在办‘铁案、精品案’的基础上,办出‘和谐案’,倾力追求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该院法官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将 “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尊重人民主体地位,保障人民各项权益”、“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等重要思想应用到日常的工作中去,为维护社会安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做出应有的贡献。
四是关注民生,苦练化解社会矛盾基本功。该院进一步细化了关注民生、司法为民的举措,明确提出了“化解社会矛盾是法官的基本功,法官要培养和谐司法的裁判理念,提高庭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调解纠纷能力和法律文书写作能力,以充分体现法官解决纠纷的智慧和魅力”的要求。他们坚持调判结合的审判原则和主体平等、不偏不倚的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强化司法调解,完善诉讼对接机制,积极参与社会大调解,建立解决纠纷的多样化机制,尽可能将矛盾降到最低;成立巡回流动法庭,畅通诉讼渠道,尽量就地开庭、现场办案,缓和矛盾、消解纷争,邀请人民调解员协助调解,在群众中开展普法宣传,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今年以来,该院所办理的三农纠纷案件,都得到了妥善处理,没有一起案件因审理不当而耽误生产和激化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