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人民法院审监庭在民事审判中坚持把调解作为基本手段妥处民事纠纷,最近通过不懈努力成功处理一起矛盾尖锐的发回重审案。
被告郭文周购买原告张海龙开发的单元房一套并入住,当时欠原告现金5000无并出具欠条一张。张海龙在追要该欠款过程中,双方发生争吵并引起撕打,郭文周因此受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法院判决张海龙赔付郭文周医药费2000元,郭文周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张海龙接到执行书后又以追要欠款5000元向法院提起诉讼,平舆法院以法判决郭文周偿还欠款。郭文周未得医药补偿又被判还款,心中不服,向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经中级人民法院审查,将案件发回平舆法院重审。
案件发回后该院通过开庭审理,理清了法律关系和争议焦点。案情虽不复杂,但矛盾尖锐,各执一词,谁都不愿示弱。针对这种情况,法院不再是一判了之,而是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细致地讲法律、摆道理。为搞好调解,法官们在二人之间往返10余次,最终法官们的真情打开了他们的心结,折服了二人,使双方握手言和,矛盾得到了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