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省法院在第20期通报中,对我市法院少年法庭审理涉少家事案件情况进行通报表扬,指出我市少年法庭在审理涉少家事案件方面走在全省前列,并要求各地市参照和学习。
省法院在通报中详细介绍了我市少年庭法庭审理涉少家事案件的具体做法:1、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全市法院均成立了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现有审判员40名,书记员16名,全部人员都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近三分之一的人员具备研究生学历,部分审判人员具备心理咨询师资格。2、围绕“六个统一”开展规范化工作。中院少年法庭对两级法院少年审判工作实施“六个统一”,即统一审判理念、统一少年法庭机构、统一受案范围、统一裁判尺度、统一工作程序、统一文书格式,从而规范了两级法院少年审判工作。3、“直审”与“参审”相结合。为了充分发挥少年法庭和民庭在审理涉少民事、家事案件各自的优势,中院少年法庭按照未成年人在家事案件中的地位,将涉少民事、家事案件分为“直审”与“参审”两类。4、全程调解。驻马店中院要求,涉少家事案件要全程调解,从接案到结案,只要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既使判决文书已发放,也可以继续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