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上午,濮阳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左献民率领两级法院负责纪检工作的有关人员,来我院考察交流纪检监察异地交叉联办案件工作,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富显,中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同志等陪同考察。
在座谈会上,我院介绍了异地交叉联办案件的相关制度,正阳县法院代表基层法院作了发言,双方进行了深入的工作交流。左献民组长对我市两级法院发挥异地查案优势、切实聚焦查案主业的工作思路和取得的成效给予较高评价,表示要把好的做法带回去,以促进濮阳法院纪检监察工开创新局面。
据悉,我院为解决县区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办案难、难办案、办案少”等问题,自2011年开始,制定了案件异地交叉联办制度。凡收到举报县区法院干警违法违纪问题,采取异地交叉联办方式,不再由被举报县区法院办理;对交办单位查办案件达到“事实调查清楚、调查报告详实、处理意见正确、卷宗材料齐备”的,绩效考评中加分,办案单位查办案件不认真的,在绩效考评中扣分。中院为进一步做好这一工作,又分年度三次修改完善了这一制度,明确了采取听取汇报、查案责任、及时反馈等事项,确保交叉办案工作取得实效,落到实处。仅2015年就交叉办案14件,此项工作受到市纪委、市政法纪工委和省法院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