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蔡法院给执法人员普法获赞誉

  发布时间:2016-04-14 10:48:50


    上蔡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为落实2016年工作计划,准备在个行政执法单位进行对新实施的法律进行宣传,2016年3月25日,行政庭庭长黄新军和主管院长韩文涛到商务局进行《强制执行法》和《行政处罚法》的宣传。韩文涛院长主要讲了《行政处罚法》,包括行政处罚的主体、内容、处罚的原则等。黄新军主要讲了《强制执行法》其提出,行政强制执行法的亮点就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采取非强制措施能够实现行政管理目标时,就不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非得采取强制措施时,也尽量采取对行政相对人损害小的强制措施。同时,强制执行法也规定了有些人性化的措施,如充分让当事人行使完陈述、申辩权,强制执行前,对当事人进行催告。还举例说明,根据《强制执行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交通队扣押车辆的期限不能超过30日,且交警队处理完事故后当事人取回车辆时,在停车场的停车费用不应当有当事人承担,应当有交警队承担。如果停车场非要停车费,当事人完全有法律依据不承担该费用等。该场法律宣传从上午9点到11点20分。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责任编辑:韩文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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