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借钱不还,法院扣押其养殖的肉牛50头,网拍成交后,被执行人却拒绝交付。5月25日早上7点,新蔡法院出动法官、法警一行18人来到新蔡县佛阁寺镇中韩林养殖场,花了整整三个半小时,清点、过磅和制作编号,顺利执行完结36头肉牛,价值27.123万元。
被执行人魏某与申请执行人常某系亲戚关系,魏某因办养殖场需资金向常某借款30万元,因魏某不能按约定及时偿还借款,常某在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同时,申请对魏某的新蔡县中韩林养殖场的肉牛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法院裁定将魏某的新蔡县中韩林养殖场的50头肉牛予以扣押。在扣押期间,魏某的父亲擅自变卖了其中的14头肉牛,因其触犯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被移交公安机关。判决生效后,魏某拒不执行,法院依法定程序对剩余的36头肉牛进行了评估、司法拍卖,将拍卖后的价款用于偿还常某的借款。
执行当天,该院派出8名法警协助执行局法官执行该案,到达执行现场后,各执行干警分工协作,各司其职,不怕苦,不怕累,不怕养殖场内污浊的空气,井然有序的开展执行工作。因被执行人的家属情绪异常激动,甚至咬伤了一名干警,但执法干警们秉承“不激化矛盾、事要解决,力保无损、不延展祸端”的原则,耐心的释法说理,经过多方协调努力,最后啃下这块“硬骨头”,成功实现肉牛移交,至此,该案已妥善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