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人性化 执行工作更顺畅

  发布时间:2016-06-13 09:54:50


    2016年6月7日,确山县法院执行局李法官带领五位同志来到确山县任店镇执行一起因劳务致人损害的侵权纠纷案件。申请执行人吕某与被执行人李某、刘某于2014年共同受雇于此案另一被执行人袁某为其伐树,在抬树过程中吕某被树砸伤,经法医鉴定为二级伤残。二审终审判决雇主袁某赔偿吕某损失共计679657.99,李某、刘某承担连带责任。判决发生效力后,三人均未履行判决所确定义务。

    在前一日,执行局干警已通过电话传唤三名被执行人赶到人民法庭。当日,袁某未到。通过询问,执行干警了解到刘某、李某家中都有老人和未成年子女,家庭条件均不富裕。面对这种情况,带队的李法官告诉两位被执行人法院生效判决是必须履行的责任,虽然他们家庭确实困难,拿出足够的执行案款不切实际,但是也不能以此为理由拒不履行、敷衍塞责,否则会受到法律的惩罚。考虑到家庭问题,可以先给付申请执行人一部分案款,以便瘫痪在床的吕某继续得到治疗。通过李法官的思想教育,李某、刘某认识到了自己从吕某出事之后确实没有做到应该有的抚慰和照顾,并立即联系亲戚朋友,每人拿出1000元的案款给吕某,让吕某继续治疗。

责任编辑:刘亚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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