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感谢你们了,如果没有你们的帮助,恐怕我们的血汗钱也要不回来,你们真是人民的好法官呀!”日前,平舆县法院成功审理一宗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依法为范某等25名农民工讨回工资共计10多万元。
2015年6月,原告范某等人经人介绍到被告陈某处做工,工程完工后,陈某以上手发包方未付工程款为由,拒绝向范某等人支付劳动报酬。范某等25人多次追讨无果后,于2016年7月将陈某诉至平舆县法院,请求判令陈某支付工人工资10多万元。
平舆县法院受理此案后院领导高度重视,为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指定具有丰富涉农案件办理经验的法官审理此案,并要求在十天之内审结。法官收案后,依法使用小额诉讼程序,十天不到就审结了此案,于2016年7月14日依法判决被告陈某十日内支付原告范某等25人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