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平县法院对案件质量评查实施精细化管理

  发布时间:2009-04-29 15:37:51


    案件质量评查是我院“六项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在今年的案件质量评查中,我院细化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创新评查形式,狠抓整改落实,对案件质量实施精细化管理,收到明显成效。通过对今年第一季度所结案件的评查,一类案件达到89%,较去年同期上升5%;二类案件达到9%,比去年同期下降1%;三类卷宗占所评查案件的2%,比去年同期下降4%,具体做法是:

    一是细化评查办法,提供评查依据。吸收借鉴外地法院的先进做法,总结本院往年卷宗评查的经验,对本院案件评查办法进行了全面修改完善。将案件定性、程序适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处理结果、卷宗装订等项内容,细化为221个小项,并对各小项设置一定的分值,对不符合评查小项要求的,即对该小项进行扣分。该办法已在年初下发,强化了各业务部门案件质量意识。

    二是科学设置表格,量化评分标准。为增强评查办法的适用性,我院设计了多种评查表格,包括刑事、民事、行政诉讼、非诉执行、执行案件表格,以及相关各类案件的法律文书评查表格。对每类表格细分为若干项,每项设置一定的分值。使评查人员很直观地对所评查的案件进行打分,增强了评查的可操作性。

    三、抽调精干人员,确保评查质量。从全院审判人员中,按照业务熟练、作风优良、责任心强的标准,选拔了10位法官作为评查人员。这其中有6位同志是审判员,4位同志是业务部门的正副职,提高了案件质量评查的技术含量,为评查提供了人员保障。

    四是严格操作程序,避免受到干扰。评查前,按照相关业务部门的法官评查所熟悉部门案件、本部门评查人员不评查本部门案件的原则,将评查人员分成若干组,对每组人员随机确定所评查的案件。讲明评查纪律,要求评查人员关闭手机,不得打听本部门案件评查情况。在评查中,每个评查小组可对有争议的问题进行讨论,不能形成一致意见的,交评查办复核、确定。

    五是加强督促检查,增强责任意识。评查中,一位副院长和评查办主任,坐镇评查现场,对院评查办法和评查表格进行解释、说明,对评查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对已评查的卷宗进行随机抽查,发现评查不准确、漏查的,及时向评查人员指出;对评查小组达不成一致意见的,确定复核意见。有效的评查监督,增强了评查人员的责任意识。

    六是及时下发通报,督促整改落实。评查结束后,评查办及时将评查表格予以汇总,确定各部门案件的绩效考核得分,查找案件存在的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之后以通报的形式,下发到各业务部门。规定的整改时间过后,院审判委员会随机抽查各业务部门的卷宗,检查落实情况,督促各业务部门对存在问题的案件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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