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法院广泛接受监督 助推阳光司法

  发布时间:2016-08-12 15:16:43


    近年来,平舆县法院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多举措广泛接受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监督,确保司法在阳光下运行。

    一是建立定向联络制度。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接受监督工作。设立专项工作台账,制定计划措施,认真开展实施。并为开展接受联络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装备,切实保障日常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健全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以及有关事项办理工作制度。认真落实人大、政协以及上级法院有关办理工作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跟踪督办、沟通反馈等各项办理工作机制,确保办理工作规范有序。

    三是完善旁听案件庭审制度。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认真总结实践经验,进一步细化旁听案件操作规程,充分发挥旁听案件庭审工作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审判公正的作用。

    四是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司法监督职能。凡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由政治处根据个案特点选择人民陪审员,与审判人员组成合议庭,在案件合议时,鼓励陪审员积极发表意见,提出疑问和解决思路;对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群体性纠纷、当事人对立情绪较大、案情错综复杂的案件的执行工作,鼓励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过程,合力化解矛盾,有效拉近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距离。

    五是健全重要事项通报制度。通过召开会议、编发简报以及信息发布等形式,及时通报该院重大工作部署、重要工作事项和重大案件的审判情况,确保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全面准确了解法院工作情况。

责任编辑:刘亚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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