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上午,驻马店中院专职审委会委员李玲一行,驱车100余公里,来到西平县一名双目失明、腿脚不便的案件被害人家中,为其送去司法救助资金21000元。
20多年前,被告人张国华故意杀人后畏罪潜逃。2013年张国华被抓获,经侦查后该案起诉至驻马店中院。被害人母亲坚决要求判处被告人张国华死刑立即执行。案件审理过程中,为了化解矛盾,审判长崔峰和承办人程自强先后十多次到西平县被告人、被害人双方家中做调解工作,但被告人亲属拒不赔偿。考虑到被害人母亲家境贫寒、年迈多病且行动不便,驻马店中院又积极为被告人母亲申请了司法救助金并由李玲专委亲自送到被害人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