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雪莲,女,1983年12月24日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法律硕士,2008年考入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至今,现是中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的一名审判员,八年来,为了少年审判工作她倾注了全部心血,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爱的延伸,与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心灵的交流,对未成年服刑人员探索“三位一体”减刑、假释制度,对刑事被害人家属进行爱心抚慰,用柔弱的铁肩和一颗大爱之心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爱的天空。她先后被市中级法院授予个人嘉奖、个人三等功、驻马店市首届优秀青年法官,获得“全市三八红旗手”、“全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驻马店市十大杰出青年、驻马店市先进工作者等荣誉,并被省法院荣记个人二等功、先进个人,省委和省政府授予“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还先后荣获“河南省巾帼建功标兵”,“河南省寻找最美女干警提名奖”,第七届“河南省青年卫士”等,这是组织上对她工作的肯定。
一、创新制度,帮助服刑未成年人回归社会
赵雪莲在办理减刑假释案件中所创立的“开展失足未成年人减刑假释‘三位一体’机制”被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中国法学会等十余家单位从全国600多项申报课题中评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制度创新事例”,是河南省法院系统唯一一个国家级创新事例奖。
为更好的办好未成年犯减刑、假释案件,充分发挥减刑、假释的刑罚执行功能,帮助未成年犯走好人生路,赵雪莲结合平时的审判经验,对未成年犯逐人建档,坚持定期把法制课送到监区的同时,还积极探索庭前一对一了解,庭中融于法律指引和心理疏导,庭后个性化跟踪帮教的“三位一体”减刑假释制度,让每个未成年犯对未来充满信心,顺利回归社会。
庭前:与减刑、假释人员谈心,从法律、生活、学习及未来等方面交流,以便开庭时更有针对性。
庭中:对每一个减刑、假释案件都开庭进行审理,一方面通过庭审中服刑人员本人、同监区人员及管教干警的陈述更直观、更全面的了解每个人的具体情况;另一方面,着重于通过执行机关监狱和监督机关检察院相关人员和审判人员对服刑人员进行进一步的法律和心灵的引导,让他们明白减刑、假释是国家对他们的奖励和关心,社会没有抛弃你们,也不会抛弃你们。
庭后:针对每一个减刑、假释人员再次建立档案,进行个性化的跟踪帮教,避免他们再次走上犯罪道路。
近几年来,赵雪莲始终都不间断对所判未成年人的回访帮教,每年都驱车200多公里到郑州未成年管教所看望以前审判的未成年犯。“赵姐姐,你上次给我带的电脑方面的学习资料特别管用,我现在已经很熟练的掌握了,而且还能教别人了,管教还一直夸我聪明呢……”小薛一脸自信的对赵法官说。这是赵雪莲到郑州市未管所和孩子们交流的一幕,见到这些失去自由的孩子们,赵雪莲触景生情:“你们在生活、学习上有什么困难,有什么想不开的事,都可以跟我们说,我们一定想办法帮你们解决!”,还给孩子们带去相应的法律书籍、生活用品等。同时鼓励接受教育的未成年犯一定要对生活有信心,既要认识到自己过去犯下的罪行,也要有勇气去承担责任,积极改造,多掌握本领,给自己创造一个好的未来!孩子们像见到亲人一样依偎在赵雪莲身边,说着自己现在的表现以及对未来的打算,一个个脸上都充满了自信。
二、创建驻马店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
“青少年之所以犯罪,与不懂法有关。”为此,赵雪莲经常到学校给学生们上法制课,在上好法制课的同时,她还善于总结和思考,结合每次上课的效果,大胆创新,把案例、图片制作成幻灯片,不仅使所讲内容更加直观形象的展示给大家,也集中了大家的注意力,使法制课上的更加丰富多彩。同时她还制作“流动式法制宣传展板”,举办“模拟法庭大赛”,开设“互动式法制课”、“心理辅导课”等等,一次次别开生面的法制教育活动,让学生喜闻乐见,在潜移默化中纠正不良习气。
但在开展法制教育活动时,她总感到一个人的力量太有限,“能否考虑建立一个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让孩子们到这里接受法制宣传教育呢?”在团市委和法院领导的支持下,赵雪莲先行设计并经多方论证的驻马店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占地面积300平方米,是目前河南省最大的室内法制教育基地,包括“以案说法、犯罪原因、犯罪预防、心灵寄语、辉煌成就”五个方面,内容全面丰富,并融入现代高科技技术,用图、文、声等生动活泼的形式进行展示。通过发人深思的案例,犯罪的轨迹,迷途知返的忏悔,法官的谆谆告诫等警示青少年从中汲取教训,不要重蹈覆辙,该基地现已成为全市法制宣传的重要阵地,使全市未成年人犯罪率逐年下降,到2015年下降了将近三个百分点。
三、高质高量完成审判任务
赵雪莲连续多年来办案数量都位居全庭第一,近三年来,她所主审和参审的256件376人中,不管是判处实体刑还是缓刑的孩子,无一人重新犯罪,并有35人顺利升学、就业。对于办理的每一起案件,她都从“爱”出发,从“帮”入手,在“挽救”上下功夫,饱含深情,尽心竭力地挽救和帮扶失足未成年人和受伤害的未成年被害人,被孩子们亲切的称为“姐姐”。同时所办案件的质量也得到最高法院的肯定,其主办的被告人梁某等12人故意伤害一案被最高法院作为精品案例刊登在《中国少年司法》。
(一)对未成年被告人---爱的延伸
“我还能回去上学吗?”在提审被告人小张和小王时,悔恨莫及的两个初中生不停地问少年法官赵雪莲这个问题。看着两个孩子后悔和恐惧的目光,听着他们发自内心的痛哭,赵雪莲法官的心是痛的,她决定尽最大努力去帮助这两个失足的孩子。
小张和小王都是刚上初中的学生,暑假期间跟着几个社会青年和别人发生冲突,最后被害人被社会青年用刀捅死,小张和小王也被以故意伤害罪起诉到法院。被害人父母情绪异常激动,要求法院严惩被告。考虑到本案中小张和小王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作用,本着对未成年犯的帮扶和教育,赵雪莲多次奔走于被害人父母和被告人父母之间,一方面给被告人父母做工作,从亲情和责任入手,让他们能认识到孩子之所以犯罪,父母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从而积极主动地给被害人父母赔礼道歉并筹钱赔偿对方损失;另一方面又多次给被害人父母做工作,希望换位思考,给孩子一条出路。经过赵雪莲不懈努力,小张和小王的父母一共赔偿23万元,对方原谅小张和小王并要求法院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对小张和小王判处了缓刑。
宣判后,赵雪莲并没有就此结束对孩子们的关爱,她根据每个孩子的具体情况制定可行的后续帮教计划,定期和两个孩子联系,了解他们的近况。第二次和两个孩子谈心时,感到他们很沮丧很无助。经了解,原来暑假马上结束,新的一学期就要开始,他们却没有学可上了。看着孩子渴望的眼神,为了帮他们一把,在他们前行的路上再亮起一盏灯,赵雪莲又多次与学校联系,最终让小张和小王在学校开学的第一天顺利地重返课堂。两个孩子郑重地对她许下诺言:“感谢法官姐姐给了我们继续求学的机会,我们不再乱交社会上的人了,一定读好书,走好以后的路。”
“站在被告席上的都是些不懂法不懂事的小弟弟小妹妹,看着他们那充满渴望和悔恨的目光,我觉得怎么也得帮他们一把,不然的话,他们的人生就毁掉了,家庭的希望也就破灭了。”面对同事们的赞许和当事人的表扬感谢,赵雪莲常这样说。孩子们不懂法,她说法律,讲案例,教育他们;有抵触情绪,她与他们细心交流,用情感融化他们内心的坚冰;有可能自暴自弃的,她想尽一切办法挽救他们,能判缓刑的坚决不判实体刑,并为他们的上学学习操心。
(二)对未成年被害人--心灵的交流
“雪莲姐姐,我考上高中了……”电话里小艳(化名)激动地向赵雪莲分享着她的喜悦。小艳是赵雪莲所审案件的一个被害人。
在赵雪莲主审的这起强奸案中,虽然被告人依法受到了法律严惩,但16岁的被害人小艳却牵动着赵雪莲的心。正值花季却惨遭不幸,小艳目光呆滞、闭口不言。她知道,这样的事情在农村发生,女孩的父母非但不去安慰女儿,反觉得很丢人。小艳正经受着常人难以想象的精神折磨。大学时曾担任过校心理学会负责人的赵雪莲,查找有关青少年心理伤害的资料,找寻与小艳的沟通方法。见到小艳后,关于案件的话她一句都不说,只是跟她闲聊自己的成长经历、大学趣事,同时也不失时机地引导小艳回忆童年的快乐。终于,小艳开口说话了。第二次见面,她和小艳的对话就畅通了。“你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要相信自己的力量……”,她像一位知心的大姐姐,又像一位循循善诱的老师,领着小艳走出了那片精神的沼泽,顺利地升入高中,踏上了坚实的生活之路!
少年庭审理的案件主要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帮助失足少年的同时,对那些难以走出阴影的未成年被害人,赵雪莲同样伸出援手。对于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尤其是拐卖妇女儿童、强奸等案件,她在为受害人伸张正义的同时,往往在“案结事了”之后,还在为 “案结事不了”而忙碌:她利用自身法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多途径帮助被害人顺利走出阴影。
四、加大调解力度--用爱心去抚慰被害人亲属
“感谢赵法官又来看望我们,感谢赵法官对我们的关心,感谢赵法官为我们所作的努力,了却了我们十四年的心结!”这是刑事受害人周某家人在赵雪莲法官回访他们时发自内心的连说的三个感谢。
十四年前,被告人刘某(时年17岁)因其女友李某在正某酒店工作期间与客人发生口角,便喊上朋友前去打探情况。到场后,发现该酒店对面停有一辆面包车,刘某误认为争吵的客人在车上,就窜到车内,向坐在车内第二排靠左侧的周某左前胸捅一刀后逃跑,周某在送往医院途中抢救无效死亡。此后的13年间,由于刘某外逃,被害人周某年迈的父母万般无奈之下拖着病痛之躯走上了上访之路,周某的母亲每日以泪洗面,哭干了眼泪,双眼几近哭瞎。2012年11月30日,刘某主动到公安局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
案件移送到法院后,被害人周某的父母及妻儿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为彻底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赵雪莲在审理该案过程中积极推动刑事和解工作,多次奔走于被害人亲属和被告人亲属之间,掌握被害人亲属的想法和要求以及被告人的赔偿意愿和赔偿能力。面对被害人亲属悲愤激动的情绪,赵雪莲耐心倾听、悉心安慰,并劝导被害人亲属要以和为贵,相互谅解,向被害人亲属详细释明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的处理原则、赔偿范围和赔偿标准并询问调解意见,让被害人亲属心里有底、心中有数。
同时,赵雪莲在与被告人亲属沟通时也多次做其亲属工作,以真情感动人心,让被告人亲属换位思考来理解被害人亲属的悲痛心情。告知被告人亲属赔偿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是对被告人量刑的一个酌定从轻情节。经过赵雪莲多次深入细致地调解,使被告人父母从思想上深刻认识到自己儿子一时冲动给被害人亲属造成了多么大的伤害和痛苦。最终,被告人父母亲自携带礼品到被害人家中登门道歉,不顾年迈之躯向被害人的父母下跪来求得谅解,双方的老人互相抱头痛哭,被告人父母的真情道歉获得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双方当事人亲属就该案的民事部分达成了和解协议,刘某的亲属自愿代为赔偿被害人亲属23万元。庭审时,被害人的亲属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表示谅解,并表示自己的儿子已经永远的去了,人死不能复生,让活着的好好活着吧,以命抵命也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法,他们要的是一颗真诚道歉和悔过的心。最后他们还建议法院对被告人从宽处罚,撤回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他们的宽宏大度感动了被告人亲属,被告人父母表示今后将代表自己儿子经常去看望二位老人。同时,被告人刘某也痛哭流涕,表示一定会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出狱,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去回报被害人父母,为他们养老送终。被告人父母为感谢赵雪莲耐心细致办案,一心为民化解纠纷,案后特将一面 “执法公正,服务为民”的锦旗送到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表谢意。
就在这次回访被害人父母的过程中,碰巧遇到被告人父母又去看望被害人父母,四位老人相见已没了原来的仇恨和愤怒,取而代之的是相处融洽,言谈甚欢,俨然是两对相识多年的老朋友。临离别时,被告人父母拉着赵雪莲的手还依依不舍的说:“好闺女,多亏你的努力和辛苦,使我们两家化解了十几年的仇怨,不愧是党培养的为民服务的好法官,我们对你真是感激不尽!我们两家现在已经是亲戚了,我儿子已经认他们二位为干父母,出狱后就会来尽孝道的。”
五、笔耕不辍,实践与理论相结合
一张张充满稚气的面孔,一件件令人深思的案件,让赵雪莲一直在思索,用什么样的方式才能避免更多的孩子误入歧途。结合审判实践,她及时归纳、梳理工作经验,个人或参与撰写的《关于我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庭审教育程序的调研报告》、《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驻马店市留守未成年人犯罪情况调研报告》、《因受“诬告”被传唤后供述其他罪行是否成立自首》等十多篇调研文章,相继在人民法院报、《公民与法》、河南法制报、青年导报、河南法院网等刊物和网络上发表。个人所写《对未成年人量刑如何更好的体现“宽严相济”》被刊登在中国少年司法;《司法实践中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完善建议》于2014年11月18日被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少年审判专业委员会评为论文三等奖;《大爱无疆的“法官妈妈”》刊登在《中国审判》,《当前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的问题与思考》刊登在河南省《人大建设》等等。
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案件审结只是工作的一小部分,对孩子的帮教需要更多的付出。赵雪莲作为少年审判的业务骨干,全身心地投入到审判工作中去,为了保证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几乎没有完整地休过双休日,没有休过一年年休假。常年超负荷的工作,使她本来就瘦弱的身体,变得更加虚弱。2012年春,她脚部痛的实在无法忍受,无奈之下动了手术,爱人每天接送她上下班。同事劝她休息,她说:“我脚伤了,还可以手写文书,眼看卷宗。”硬是一天没耽误工作。工作以来,为了案件调解,为了孩子帮教和走访,赵雪莲推迟了婚期,无暇顾及房子装修,带病坚持工作,有几次都累晕在工作岗位上。从小疼爱她的奶奶病危时,家里人让她赶紧回去,当时她正在为了挽救一个失足的孩子做双方的调解工作,等案件顺利审结之后赶回家中时,奶奶已经下葬,她泪流满面,很长时间都不能原谅自己。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在少年审判的道路上,赵雪莲正用自己的爱心与真诚,书写着一位年轻法官的正义和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