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政法委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了第三届“公正廉洁、执法为民十大精品案件”评选活动。中院党组高度重视,为充分展现我院审判工作成绩,树立法官的良好形象,中院相关部门均积极参与了活动开展。
中院成立了由王翠平副院长任组长的参评初评组,初评组从负有审判、执行职能的各业务部门已审执结的各类案件中,精挑细选那些取得突出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并能够充分体现出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职能作用的案件进行参评,最终,刑二庭王建峰主审的(2015)驻刑二终字第94号被告人付某某等41人电信网络诈骗案、民二庭李晓龙主审的(2015)驻民二终字第68号陈某某与确山县某某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采矿权转让合同纠纷案、民四庭刘瑞霞主审的代某某等214户业主与驻马店某某实业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系列案,共六起案件代表我院进行参评。这些案件充分展示了法官依法依规办案、恪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的作风,案件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结果具有既判力和稳定性,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对办理同类案件具有示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