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法官,我现在学习机电维修,我很喜欢这门技术,心思都放在学习上了,觉得学习生活很充实。”“机电维修是个在社会上吃得香的技术活呢,好好学,为以后走上社会打好基础,有什么事需要我们帮忙的,可以联系我们。”泌阳法院法官刘改新,正在与被判处非监禁刑的失足少年帮教谈心,了解他近期学习生活情况。
2016年11月9日,泌阳县人民法院少年家事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刘改新、书记员刘淼,逐一到家中或学校集中回访未成年非监禁刑人员,对正在接受社区矫正的32名服刑少年开展回访帮教活动,深入了解服刑人员接收社区矫正的表现情况,鼓励他们放下思想包袱、努力改过自新,帮助他们重新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泌阳法院根据未成年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及犯罪情节,综合考虑一贯表现和犯罪前科,对无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未成年罪犯依法适用非监禁刑。2015年,泌阳法院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服刑人员共26名,其中17名已满缓刑考验期。2016年泌阳法院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服刑人员共有6名,均已回归社会或校园。
泌阳法院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努力探索对未成年人罪犯非监禁刑期间多渠道进行监管的新路子,联合所在乡镇司法所、街道社区组织,以及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积极参与未成年罪犯的社区矫正工作,切实做好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少年犯的帮教回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