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人民法院三门闸人民法庭地处县乡结合部,辖城关、三门闸两个乡镇,人口密集、交通便利,为民事纠纷案件集中地。
4月21日上午,一堆人闹嚷嚷的拥进该法庭接待室,原来是汝南县板店乡一对农民夫妇私下协商离婚问题,已谈成婚生一女由女方抚养,但因男方不愿支付子女抚养问题而产生分歧,于是女方纠集亲戚多人来法庭助阵示威。在平息双方吵闹过程中,法官了解到女方现在收入较为宽裕,而男方是因身体原因无稳定收入才拒绝支付抚养费,于是接待法官先向双方讲解了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使双方对相关法律有所了解,女方感悟道,“先前总以为离婚时若不要抚养费,以后法律就不管了”。在法官宣讲法律后,其亲戚火气也消了,纷纷开始劝说女方暂时放弃这一要求,法官看准火候向女方提出建议,先退让一步,待男方有稳定收入后,必要时再代替孩子主张抚养费,也不失是解决问题的办法。男方听后激动的向法官感谢并表示,只要经济一改善,不要女方开口,自己会自觉支付一定抚养费,这起将要激化的纠纷在诉讼前得以平息,双方即达成离婚的一致意见,结合法律规定,该调解协议随后按照双方意愿转入诉讼确认程序,双方心平气和的解决了离婚纠纷,在协议上签字后,双方均表示对法庭的做法很满意。
紧接着,汝宁镇市民余女士哭哭啼啼地来到法庭接待室,一开口就要求法官强制其前夫刘先生支付儿子抚养费,经了解,几年前余女士与刘先生协议离婚时,约定当时多分得财产顶二年子女抚养费,不料想现在已过期半年,刘先生却对儿子抚养问题不闻不问,还对多次上门讨要的余女士恶言相加,余女士感觉又气又恨,便想到法庭讨说法。庭长姚汝生稳定其情绪后,结合案情讲解诉前调解的优点,并指明如果诉前调成,不需要确认协议情况下可免交受理费。余女士听后又惊又喜,赶忙向法庭提供了对方的手机号码,要求诉前调解。法官联系到刘先生后,也宣讲了诉前调解的好处,自知理亏的刘先生很快赶到法庭,一致要求法庭诉前调解。在法庭调解室,经过释法析理,在一片和谐气氛中两人达成抚养协议。
诉前调解的推行,使相当数量的矛盾纠纷较快化解,既减轻了群众讼累,又缓解了法庭案多人少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