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6-11-30 14:19:07




    11月25日上午,驻马店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中院刑庭、少年庭全体人员及各县区法院主管刑庭、少年庭的院领导和庭长参加了此次会议。张社军院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了最高院关于全国重大职务犯罪案件、重大涉外犯罪案件审判工作会议精神和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了近两年来全市基层法院刑事案件发回重审和改判情况;李其宏副院长在会上传达了田立文副院长在省法院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并结合驻马店实际,对下一步全市刑事审判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张社军院长指出,最高院及省法院会议精神对于统一全市两级法院刑事执法理念和审判思想、指导全市法院审理职务犯罪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全市法官一定要认真学习研究会议精神,厘清模糊认识,切实用会议精神指导审判实践,进一步做好刑事审判工作。并就下一阶段的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实体公正。全市两级法院要统一审判理念和审判实践标准,严格把握庭审举证、质证和认定各个环节,根据经庭审质证认定的事实和情节,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对被告人进行处罚,实现事实、证据、情节和法律的无缝对接。坚决避免类型化打击和扩大化打击的问题,对于所有犯罪行为一视同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对被告人适用缓刑、拘役等处罚措施,实现打击犯罪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二是要程序公正。全市法院要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全面把握立案、审理和判决等各个环节,避免违反程序规定的执法行为发生。要更加注重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保障律师的辩护权和当事人的陈述权,使我们的审判行为真正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三是要提升效率。公正和效率是法院的两条生命线,不讲究效率的司法也不是公正的司法。全市法官要切实提升时效意识和审限意识,全力清理积案,以自身行动提升案件审判质效。四是队伍要廉政。刑事审判法官一定要洁身自好,牢固树立底线意识和红线意识,认真对照反面典型,深刻进行自我反思,切实引以为戒。全市法院一定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干警党规党纪学习,促使广大干警秉公执法,廉洁从政。

责任编辑:刘亚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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