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驻马店市中级法院开展少年审判试点工作以来,我们始终秉承“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将审判工作向前延伸,积极开展法治教育。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共开展法治报告800余场次,覆盖了全市70%的中小学,共有90余万学生受到法治教育。今年5月份,全市法院组织了预防校园欺凌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张社军院长及10个县区法院院长均亲自参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我市法院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比率从2010年的8.18%下降到2015年的3.77%,六年来下降了4.41个百分点。长期以来,我市两级法院不断总结完善法治教育工作方式方法,坚持以下四点抓牢未成年人法治教育。
一、坚持送法制度化、常态化
驻马店中院将法治教育宣传工作纳入对县区法院少年审判工作的绩效考核,作为评价少年审判工作开展情况的重要依据。组织开展优秀法治课评选活动,以此激励县区法院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中院少审庭专门确定一名法官专职从事法治宣传工作,深入全市中小学举办巡回法治报告会。要求各县区法院推荐一名普法宣传员,组成法官普法宣传团,共同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坚持送法制度化建设,促进送法常态化进行。除了认真落实“送法进校园”、“开学第一堂课”等活动外,根据学校需要,安排普法宣传员对学生进行日常法治教育,让学生学得会、记得牢、用得着。
二、多维度开展法治教育
为全面提升青少年法律意识,我市两级法院少审法官区分不同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教育。面向学生开展法治教育,普及简单法律常识,从源头处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面向老师开展法治教育,指导老师做好在校学生法治教育工作,让老师成为法治教育的接受者和传播者;面向家长开展法治教育,提醒家长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好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面向服刑人员开展法治教育,走进驻马店市监狱、豫南监狱、郑州未管所开展“送法进监区”活动,了解服刑人员的生活状况,思想动向,结合审判实践给他们以人生观、价值观的指导,让服刑人员能真心悔罪、认真改造;面向“三留守”开展法治教育,深入农村、山区、留守儿童集中的乡村学校,让偏远地区的学生们也能享受到法治的洗礼。
三、创新法治教育形式
在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同时,我市两级法院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创新工作方式,根据青少年身心特点,采取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曾总结出“六个一”的送法形式,即一场安全普法讲座,一本普法口袋书,一场模拟法庭,一条法治长廊,一部法治微电影,一部青少年法治热线。与此同时,创新普法讲座内容,将影视剧、动画片巧妙地与法律知识联系起来,激发学生学习法律的积极性。今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还开展了庭审观摩、法律知识竞赛、法治征文活动等普法活动,变以往灌输式普法方式为互动式普法方式,让学生能够学以致用。
四、联合其他部门形成法治教育合力
闭门造车不如集思广益,单兵作战不如群策群力,为更好地整合法治教育资源,发挥出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我市两级法院积极联合检察院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开展有“法检联合庭审观摩”、“法检联合法制宣讲”等活动,在联合中相互切磋、相互借鉴,共同提高法治教育水平。下一步,我们将在总结法检联合普法教育的基础上,探索开展与公安、司法、高校等部门的联合活动,形成法制教育合力,共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法治教育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系统工程,可能在短期内很难看到明显的效果,但是如果长期坚持下去,必定会由量变到质变,有效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我市两级法院不会因为前进道路上的些许阻碍而裹足不前,也不会因为取得一些成绩而沾沾自喜,因为我们知道法治教育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我们会将未成年人法治教育进行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