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河南省正阳县法院将适用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作为解决疑难执行案件的突破口和着力点,深入推进打击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犯罪工作。全年以涉嫌拒执罪移送公安7 人,已判处刑罚 2人。
发挥合力,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沟通协商。通过个案交流、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充分沟通协调,建立打击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犯罪工作的良性发展机制。建立了三方快捷、便利、高效的协作机制,保障了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案件的顺利办理。
把握关键,重视调查取证和强制措施的运用。要求执行人员必须全面吃透案情,特别是要把握好证明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所需的证据,认真开展调查取证工作。使每一个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的案件,在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的过程中都能掌握被执行人诸如转移、转让财产,或其有履行能力但隐匿、躲避执行等情形的证据,符合立案的条件。同时,强化司法拘留措施的运用,对符合拘留条件的,坚决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对于拘留后能够认识错误履行义务的,可以考虑提前解除拘留;对于拘留后无意履行义务,立即收集整理证据,移送公安机关,确保在司法拘留期满前转为刑事拘留,避免被执行人产生“最多关15天就了事”的侥幸心理。
注重预防,尽力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在执行过程中,重视预防犯罪工作,通过印发法律规定、宣传相关案例等形式,及时对其讲明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相关法律规定,使被执行人知晓拒执行为的法律后果,促使其自觉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