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了切实做好双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营造喜庆、廉洁、吉祥的节日氛围。近期,确山法院以红头文件形式下发通知,强化双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具体的严格要求。
一、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和省法院“十条禁令”规定。严禁以各种名义接受当事人的宴请、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其它支付凭证或土特产。如有违反,无论数额多少 ,均按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规定处理。
二、严格遵守廉政准则。本院干警职工不得接受当事人出资的购物、消费、娱乐活动;不得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不得借节日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向领导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卡、支付凭证或其它贵重物品,违反者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政纪处理。
三、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按照厉行节约的规定,自觉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禁违反规定用公款消费吃喝;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借办案之机用公车游玩及探亲访友,除值班车外,其他所有公车全部封存或入库。对违反规定的将严肃处理。
四、节假日期间,干警职工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凡参与赌博活动的干警一律先免职,再按规定处理。干警职工不准参与各种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否则将严肃处理。
五、院机关及基层法庭要强化值班值勤,要落实日夜24小时双值班制度,值班时要尽职尽责,不得迟到、早退或脱岗,对不尽职、不尽责造成脱岗、漏岗及后果的要按照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全院干警要认真执行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部门以上领导干部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要对本部门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一岗双责”的“主体责任”,各部门的廉政监察员要负起“监督责任”。节日期间,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进行明查暗访及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同时按照党风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及分管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