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泌阳县法院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行力度,收到明显效果。至2017年3月底,申请人一方通过刑事自诉方式申请法院追究被执行人拒执犯罪112件135人,泌阳县人民法院向公安机关移送拒执犯罪案件56件61人。
为适应拒执犯罪自诉案件的巨增及打击拒执犯罪的效率,切实兑现最高法院周强院长“两到三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庄严承诺,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2017年3月22日,泌阳县法院建立拒执犯罪专门合议庭,合议庭实行“2+2+2”人员配置模式,即由两名审委会专委、2名人民陪审员、2名书记员组成。具体做法如下:
一是建立强制执行、自诉“两步走”的模式。对任何一件执行案件,执行局在发出强制执行通知的同时,确保涉嫌拒执犯罪证据的及时收集、固定、补充等工作,对符合拒执犯罪的自诉案件,一方面执行局继续加大强制执行工作,另一方面告知申请人按自诉追究被申请人刑事责任,确保执行、打击两不误。
二是建立立案、执行、审理工作协调机制,确保拒执犯罪自诉案件无障碍。坚持立、审、执分立的同时,强调相互配合,立案庭审查执行局强制执行通知送达告知情况、财产保全提示、履行能力查询情况、拒执条件。凡符合立案条件的,优先立案;专门合议庭与执行局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对被申请人财产情况、履行情况、强制措施等相互配合,确保既快速审理案件,又保证顺利执行的目的。
三是建立与公安、检察机关定期沟通联席机制,确保拒执公诉案件顺利侦查起诉。及时将涉嫌拒执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交由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对已被决定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但因长期在外、行踪不定的被执行人,移交公安机关通过网上通缉方式机制,依法实施拘留逮捕。借助执行联动机制,加强与县公安局、县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定期召开三方联席会议,保证拒执犯罪案件顺利侦查起诉。
四是精准打击拒执犯罪,公开曝光,让老赖无处藏身。对拒执的公诉案件被告人加大打击力度,一律判处羁押刑,不适用缓刑;对自诉案件,凡履行执行义务,取得申请人一方书面谅解的,可以按撤诉处理,否则一律判处羁押刑;对传唤不到案的被告人,与公安机关结合,进行网上通缉。对判处刑罚的被告人,通过泌阳县电视台、泌阳县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泌阳县法院”微信公众号等公开曝光,主动邀请新闻媒体就拒执犯罪的典型案例和采取司法拘留的案例进行宣传报道,加大社会影响,提高执行威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