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下午,冷水河读书会在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十楼党组会议室进行了第二十次专题讲座,此次讲座由驻马店中院刘昌林书记主讲,讲座主题为“法官办案与法律推理”。本次讲座由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王东风主任担任讲座主持人,王聪、程自强担任主评人,市人大法工委刘鸿章主任一行及我院部分干警参加了本次读书会。
主讲人刘昌林书记在专题讲座中从我国法律形式的特点以及在适用中应注意的问题开始,述及适用我国法律可采用的几种推理形式,着重介绍了演绎推理、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在法官办案中的运用,阐述了法官在认识法律事实时常见的谬误及原因并建议大家学习逻辑知识,以便于发现自己和当事人思维过程中存在的谬误,保证事实认定的推理及裁判结果的推理准确、公正。
主评人王聪、程自强分别从不同角度对讲座内容进行了深度评析,并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王聪认为,法官通过裁判文书说理,而推理是裁判文书的根本之一,我们在办案中应当坚持法律、坚持逻辑、坚持实事,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我们的判决上。程自强认为,办案中逻辑推理的运用很重要,但也应注意法律的解释,这是法律推理的大前提之一。同时在办案中也应注意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的区别。读书会其他与会成员也做出了精彩点评。
最后,经过讨论,大家一致认为,法律推理在民事审判、刑事审判、行政审判中的运用体现不一,在不同的领域里,法律推理的适用都是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我们在日常的工作中应当注意总结提炼,不断加强学习,充分发挥法律推理在办案中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