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名单”再显威慑 当事人主动还款

  发布时间:2017-04-12 15:02:31


    4月12日,一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当事人来到汝南县人民法院,主动找到案件的承办人,将赔偿款全部还清,一起执行案件就此完结。

    2016年,刘某与张某交通事故纠纷一案,经汝南法院判决,张某应赔偿刘某各项损失39175.64元,判决后张某并未履行义务,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7年4月,张某欲乘高铁从外地返家时遭拒,才知道自己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到家后,张某急忙来到汝南法院,将赔偿款全部结清。

    近年来,为达到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督促其自觉履行义务的目的,汝南法院紧密结合执行工作实践,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媒体公布,并提供给银行、政府部门等在贷款发放、行政审批等事项中作为信用凭据,取得了良好效果。今年以来,已有20多名失信被执行人出于威慑到法院主动履行义务。

责任编辑:刘亚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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