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不是简单签个字 老赖赴香港受限主动还钱

  发布时间:2017-06-15 11:01:47


    2017年6月14日,一笔借款的担保人张某突然来到了平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主动要求还款,原来张某需要去香港谈一笔生意,但是其名字被法院上了全国失信黑名单,买不了飞机票,为了谈生意,张某不得不主动将72万元借款和利息全部偿还。

    2016年8月,原告平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被告王某夫妻、张某夫妻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平舆县人民法院经依法开庭审理后判决王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72万元及相应利息,张某夫妻因用自己房屋为王某借款作抵押担保,原告对张某夫妻的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判决生效后因被告未按时履行义务,2016年10月,平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法院执行。

    平舆县法院执行局依法查询了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暂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且王某长期下落不明,担保人张某夫妻也未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将几人上了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当执行干警找到张某夫妻二人时,张某情绪激动的说:“钱是王某借的,你们不找王某,找我这个担保人要钱,算什么,这是法律吗?”二人不断重复自己只是担保人,就签了个字,不应该有责任。现在很多人都以为担保人只要签个字就行了,其实不然,担保人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除非债务还清,不然担保人始终都有偿还义务,买不了机票怕耽误生意的担保人张某就主动联系农联社清偿了借款。

责任编辑:刘亚男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