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法院两日执结一起案件

  发布时间:2017-06-16 15:30:29


    2017年6月15日,当平舆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转交执行款时,尹某紧紧握住执行干警的手连声道谢。激动的说到:“真没有想到,我申请执行刚二天,就拿到了全部执行款,真是太感谢你们了!”尹某是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

    原告尹某诉被告王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后判决王某赔偿尹某各项费用共计11083.63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拒不履行判决。2017年6月12日,尹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其传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多次通知王某尽快到法院履行义务,王某置若罔闻。6月14日,执行人员再次来到王某家中劝导其履行义务,王某一直推诿,拒绝履行,看到执行干警要把自己带回法院,心中害怕的王某当即说要付清执行款,并面带愧色的说:“看来法院对老赖是动真格的了,以后再也不敢赖钱了。”

    为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用“两至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部署,推进执行工作改革,平舆县法院积极探索创新执行工作机制,实行“分段集约、繁简分流、类案集中”工作新模式,对简单执行案件实行快速办理,提高案件执行质量和效率。

责任编辑:刘亚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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