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驻马店频道讯 2009年4月30日,被告正阳县兰青乡农民李民签收了最后一份民事调解书,给这起因相邻关系纠纷而引发的赴京上访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至今年1-4月份,已办结立案相邻关系纠纷案件14件,其中调解12件,经调解结案的自动履行率80%。
2005年3月,原告李民建房时楼上伸出部分影响了王某的采光,5年来,该案经过市县法院四次审理,王某认为法院审理不公,多次赴京上访,造成了较大的社会影响,今年4月,王某再次上访,事件发生后,正阳法院民一庭的2名法官立即赶到事发现场,通过讲解有关法律法规,澄清利害关系,引导王某运用诉讼手段寻求法律保护,不要越级上访。针对该案牵涉年限较长,当事人双方矛盾较深,原告情绪激动的实际情况,该院确立了“以法律教化,以行动感化”的工作思路,运用座谈交流,法律释明等手段,帮助王某进行利害分析,化解他们的怨愤与不满。审理期间,法官们放弃节假日时间,多次召开原、被告进行圆桌座谈,在办案法官实际行动的感召下,原告王某与被告李民达成和解。日前,这十余起相邻纠纷案件已经全部以和解或调解方式结案。
该院根据案件的特点,拓展多种调解法艺术。他们根据有些当事人受文化,环境等因素的影响,认识片面,性格固执,碰到问题“认死理”,针对此类当事人,办案法官运用疏导调解法,注重追根溯源,推心置腹,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引导当事人心甘情愿地接受调解。同时,法官根据当事人的情绪是否比较激动,采用趁热打铁调解法和冷却钝化两种不同的调解法。该院在案件审理中,不但注重运用法律来说理,也经常运用情法交融调解法,即利用家庭成员及亲属来说服劝导,因亲情、友情的亲和力来感化当事人,促进调解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