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调解赔偿案

  发布时间:2009-05-08 11:23:27


    异地打官司的当事人通常有两怕:一怕法官搞地方保护主义,为对方当事人“护短”;二怕对方当事人要横,威胁自己的人身安全。4月28日,正阳法院民一庭充分考虑异地当事人心理,通过短信进行调解,圆满调解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被告当场履行了大部分义务,双方当事人感激不尽。

    去年12月3日,山东省泽村村民王某驾驶车辆途经正阳新阮店时将新阮店农民李某撞伤,成了植物人。因赔偿问题李某将王某于今年4月诉至法院。

    开庭时,王某没有到庭。此案情况简单,本可以就此作出判决。但正阳法院民一庭的法官没有简单下判,主审法官程东升主动给王某打电话了解情况,王某说:“你们想判就判,判了我就出门打工”。后来干脆不接电话了。

    主审法官没有气馁,又改用手机短信继续与王某明法讲理:李某今年46岁就成了植物人,他上有老,下有小,他是家庭顶梁柱,你要将心比心替李某想想……。第12条短信发出后,王某终于回了电话:“你们说的确在理,但我怕到正阳被你们法庭关起来,怕李的家人打我,你们能不能到山东泽县来开庭?”

    为了打消王某的顾虑,在征求原告李某家人意见后,法官同意了王某的请求,第二天主审法官一行立即赶到王某所在地开庭审理了此案。

王某见法官这样为自己着想,非常感动,主动请求调解,原告李某家人也自愿放弃部分赔偿款,在法庭主持下,双方顺利达成了调解协议。为表诚意,王某当即拿来家里的5.6万元存折,并向邻居借了3.7万元,当场给付李某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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