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中院举行新任审判员宪法宣誓仪式

  发布时间:2017-08-02 09:38:42





    8月1日,驻马店中院举行新任审判员宪法宣誓仪式。市人大选工委主任闫喜梅、副主任雷志强等一行3人出席仪式。中院机关全体干警参加仪式。仪式上,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曹宝川宣读了驻马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张学富等人员职务任免的通知》,张社军院长、闫喜梅主任等领导同志向新任审判员颁发了任命书,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富显带领12名新任审判员向宪法宣誓,1名新任审判员代表上台发言。

    闫喜梅主任代表市人大常委会选工委向获得任命的同志表示祝贺,向市法院长期以来对选工委的支持和人民法官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所付出的辛勤努力表示感谢。并对新任审判员提出四点希望。一要时刻牢记誓言,珍惜人民赋予的权力。要牢记权力就是责任,时刻保持政治清醒和思想纯洁,为党的事业和人民的利益努力工作,自觉做到珍视手中的权利,依法行使权利,保护人民的利益。二要忠于宪法和法律,提高司法公信力。要坚定不移地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坚持司法公正,自觉做到有法必依,决不允许徇私枉法。要突出提升办案质量、效率、效果,努力实现司法的公正、高效和权威。三要坚守核心价值,始终保持清正廉洁。要自觉遵守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御金钱、关系、人情的诱惑,精神上不断净化灵魂、生活上远离低俗,要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挡得住诱惑,纯洁好社交圈、净化好生活圈、规范好工作圈、管理好活动圈,做好廉政表率。四要进一步增强人大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努力提高自律能力,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主动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做到光明磊落,清正廉洁。

    张社军院长代表中院党组对新任审判员提四点希望和要求。一要把对党忠诚放在首要位置。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下的审判人员,对党忠诚是第一位的政治品格。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不动摇,坚决抵制西方错误思潮和司法理念,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二要把坚持学习作为终身追求。要把学习当做终身的任务,长期坚持,在不断加强思想修养的同时,全面提升业务能力和实战本领。要注重一言一行的点滴养成,勤于学习,善于思考,以深厚的法学功底、严密的逻辑思维、良好的庭审驾驭能力、娴熟的辨法析理能力,赢得当事人的信服和社会的认可。三要把公正司法作为工作准则。要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秉公文明执法,认真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关,努力做到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确保每一起案件的处理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同时要勇于担当法官职责,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与正义。四要把廉洁自律作为从业底线。要牢固树立廉洁司法意识,严格遵守各项廉政规定,坚决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要恪守司法良知,始终做到不偏不倚、不枉不纵。要秉持职业操守,敬畏党纪国法,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做有良知、敢担当的人民法官。

责任编辑:刘亚男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