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平法院多措并举倾力打造“阳光执行”工程

  发布时间:2017-08-22 09:38:12


    为使执行工作更趋公开、公正、规范,切实做到阳光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时时处处让老百姓充分感受到“司法的阳光”,遂平县法院执行工作中采取四项措施打造“阳光执行”工程。

    一是公开执行流程动态。所有执行案件,一律由立案庭负责审查、登记立案。贯彻执行四项告知制度:1、告知当事人执行风险,要求当事人积极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2、告知当事人执行案件的主办法官及联系电话;3、告知行政执法事项标准;4、告知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执行中的重大进展,将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重大执行措施和执行标的物的保管、评估、拍卖、变卖的程序、结果等重点环节及时与当事人沟通。

    二是加强管理执行网络公开工作。由专人负责在全国法院系统网络对执行信息录入,将执行案件情况以及执行过程向社会公开。

    三是完善各项执行措施公开制度。实行公开曝光老赖制度,定期将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基本信息、财产状况、执行标的通过电视台、官方微信、微博等媒体对其予以曝光,并进行信用警示,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充分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四是以各界监督助推阳光执行。一方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案件执行进行现场监督。另一方面,对部分执行难度大、申请执行人心存误解的案件,在必要时邀请其跟随执行人员参与执行,既能对执行工作形成一定监督,又可切身体会执行工作的难处。

责任编辑:刘亚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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